第一、与北京大学交流合作
内蒙古大学与北京大学分别于1958年与1993年签署了校际合作协议书。为进一步推进并加强两校合作,继承内蒙古大学与北京大学友好互助的传统,内蒙古大学与北京大学合作协议于2007年9月8日签订。在此框架协议之下的对接项目目前正处于细化落实之中,将交于各职能部门、各学院进行落实与对接。
第二、与浙江大学交流合作
2007 年6月27日,佟国清副校长接待了浙江大学中国西部发展研究院金祥荣常务副院长一行,并与其关于内蒙古大学与浙江大学的友好合作开展了深入的探讨,约定将回访浙江大学,以进一步落实合作事宜。 2007年8月3日,国内合作办协助浙江大学举办了第二届“中国东西互动发展论坛”。
第三、与南开大学讨论交流
2007年6月15日,南开大学与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合作座谈会在自治区教育厅召开,佟国清副校长带领各有关职能处室负责人与南开大学有关领导进行了关于高校发展、师资建设、人才培养方面的深入讨论并达成一些口头协议。我校将对南开大学进行回访,进一步落实合作事宜。 |